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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在經濟學典範(1)第2-3節介紹市場需求的概念,重點有二
第一,消費者為價格接受者
第二,水平加總(數量的加總),同一價格下每個人有自己的個人需求量,將這些需求量加總,就是市場需求量。以下這個書本上的簡例好好複習體會。
◎簡例:數學式
假設市場中有100位消費者,且進一步假設所有消費者的需求函數相同,均為q=10-0.1P,則「市場需求函數」為
Q=100×(10-0.1P)=1000-10P
所以,「市場需求函數」為
陳碩老師公職考試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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