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業務需要,某公司聘任外國籍之工程師常駐於臺灣,且每年只有1 個月的假期可返國,這些工程師的薪資將:

(A)計入本國之GDP GNP (B)不計入本國之GDP GNP

(C)計入本國之GDP 但不計入本國之GNP (D)不計入本國之GDP 但計入本國之GNP (104) 關務、身障四等

解答:(A)

理由

這題的標準答案是(A),讓我覺得頗困惑?因為「外國籍」的工程師,在台灣工作的所得計入GDP,但因為是「外國籍」,所以,不應該計入GDP吧?是不是選(C)較適合?

 

Ps

 

我上網查了主計處的資料,發覺法規似乎沒有變動。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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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碩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