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成本的題型很少考申論題,這題實屬難得。值得繼續品味。

如果你免費得到一張門票可以去聽今晚甲歌手的演唱會,恰巧今晚乙歌手也有演出。乙歌手演唱會的票價為3000元,而你最多願意花4000元去現場聆聽。假設你今晚沒有其他事情可做且欣賞這兩場演出都沒有其他的成本,而甲歌手演唱會的免費門票亦不得轉售或轉贈,請問你參加甲歌手演唱會的機會成本是多少?其演唱會至少要帶給你相當多少元的價值,你才會出席該演唱會?(20分)                          (100)國際經濟商務等

剖析

1.聽甲歌手演唱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聽乙歌手演唱的價值,而這個價值是4000元嗎?

2.不是的,因為你還必須付3000元的門票。所以,其價值(賺到的部分)應該是4000-3000=1000元。

3.這也就是「消費者剩餘」的概念。

4.既然對你而言,乙歌手演唱會的價值是1000元,現在,如果要參加甲歌手演唱會,就算是“免費”,價值也要超過1000元才可以吧!接下來,我們看題目可以了解這題包括兩個小題,整理為

(1)請問你參加甲歌手演唱會的機會成本是多少?

(2)其演唱會至少要帶給你相當多少元的價值,你才會出席該演唱會?

解答

(1)聽甲歌手演唱的機會成本就是放棄聽乙歌手演唱的價值,在此即為乙歌手演唱的消費者剩餘,其為4000-3000=1000(元)

(2)由第(1)小題的分析結果可知:至少要有1000元的價值才有必要出席聽甲歌手的演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碩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