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開放進口的介紹告一段落,對於經濟學典範(1)第1章的內容也暫告一段落。經濟學典範(1)進到第2章的部份。這算是需求–供給–均衡基礎的(fundamental)部份,算是「內功」的部分,也是我個人花相當精神寫作的一章,強力推薦同學們好好研讀。第2-1節對於消費者剩餘的精要觀念做了詳細的介紹,配合《我對經濟學的看法第29天》會有更好的效果。第2-2節詳細介紹了生產者剩餘的觀念,這裡從1010公職考試專區中挑出幾個關於詩產者剩餘的題目,供各位同學做個複習。

第42-1題(99)普考

所謂生產者剩餘,指的是生產者的:

(A)最高願付價款和實際支付價款的差額

(B)實際收取價款和最低要求價款的差額

(C)最低願付價款和實際支付價款的差額

(D)實際收取價款和最高要求價款的差額

 解答:(B)

第42-2題 (100)關務四等

生產者剩餘的定義為:

(A)廠商生產而沒有賣出去的東西

(B)廠商的收入減固定成本

(C)廠商的收入減廠商最低要求的價款

(D)消費者最高願付價款減廠商的收入                         

解答:(C)

第42-3題 (99)身障四等

假定荔枝市場的最高願付價款為1,300元,實際收取價款為950元,最低索取價款為500元。那麼生產者剩餘將是:

(A)350元 (B)450元 (C)500元 (D)1,300元                     

解答:(B)

這裡補充說明一下,在這個題目中,因為沒有考慮稅,所以,實際收取價款為950元即為市場價格。「荔枝市場的最高願付價款為1,300元」即為消費者的保留價格,所以,消費者剩餘為1300-950=350,而生產者剩餘為950-500=450元。這個單位交易所創造的gain from trade=350+450=800,也可以直接計算1300-5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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