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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高估通貨膨脹率(生活成本)的進一步闡述

Mankiw所著總體經濟學第2章提及有三點主要原因造成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偏誤,昨天已經提出第一點「替代偏誤」是造成消費者物價指數高估通貨膨脹率的主要原因,今天再來看其他兩點造成以消費者物價指數來估算生活成本偏誤的原因。

第二,忽略新產品引進:對消費者而言,當新產品引進市場時,因為消費者有更多的商品可供選擇,所以,消費者的福利位置提高。所以,新產品的引進提高貨幣的實質價值(因為同樣一塊錢有更多種類的產品可供選擇),但是,因為消費者物價指數係用基期的商品作為權數,因此,未包括新產品,所以,新產品引進未反映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

第三,未衡量出品質的變動:例如汽車、資訊產品等隨著時間經過,其品質不斷改進,且品質改進後的商品價格不一定比未調整前的貴[1],這些“優點”均未反映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所以說消費者物價指數高估通貨膨脹率是有失公正的。

由以上兩點可以得知以消費者物價指數來估算生活成本,因為未考慮新產品出現與品質改善對生活品質的改善,為此,即使消費者多付出一些費用(較高的通貨膨脹率)也不一定會讓消費者覺得生活成本增加,何況真實物價水準可能未上漲,所以,以消費者物價指數來估算生活成本將會產生高估的情況。

推薦參考書

(1)   Mankiw《總體經濟學,第2章》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與GDP平減指數有完整的介紹。

(2)   Pyndick & Rubinfeld《個體經濟學,第3.6節:生活成本指數》在其例3.8中特別提到消費者物價指數高估通貨膨脹率約1.1%。且最主要的偏差是未考慮新產品出現(0.6%)

(3)   Blanchard《總體經濟學,中譯本頁47》指出費者物價指數與GDP平減指數大部分時間都是呈同方向變動,且這兩種指數的通貨膨脹率差距低於1%,所以,在往後的分析中,不需要作特別的區分。



[1]就像我在2003年買ㄧ抬600萬畫素的數位單眼相機,當時買水貨要55000元,配上512MBCF3500元。但是,2009年我買ㄧ抬SONY A350的數位單眼相機,畫素1300萬,不到20000元,還送8G100XCF記憶卡。品質差天共地,價格卻不到原來的三分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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