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交易的誘因

這裡要亮相的第一題談的是「交易誘因」,這個概念值得好好說明。首先想一想為何我們要交易?交易就是與人換東西,為何要與人換東西?首先是有些東西我需要可是我沒有或是我不會作,那這些東西就要從外部取得,別人不送我或是沒有免費的東西可以拿的時候,就要自己也拿一些自己作的東西出來跟人家交換─交易。例如我不會作衣服,不會造汽車,不會炒菜,不會…。怎麼辦?透過市場交易啊。市場是個非人情交易的地方,所以,我也要找點事情做,賺點錢,有了錢才可以透過市場買這些東西。

還有一種情況,有些東西就算我會作,但是,成本太高!我去做別的,賺更多錢再來買這個東西,會更划算。這講到重點了─成本太高,決定要不要自己做這個東西的前提事成本,精確來說是「機會成本」。再自問自答一遍,為什麼要交易?答:自己生產的機會成本過高,所以,向別人買較划算。所以囉,一模一樣的兩個人是不會交易的,例如我跟同樣教經濟學的老師就沒什麼好交易的‧一個經濟體或國家也一樣,如果兩個國家一模一樣,也沒有什麼好交易的。如果A國生產X的機會成本較低,另一國B生產Y的機匯成本較低。則A國願意用X換進B國的Y。瞭解這個道理後,就重新來看以下這題。

1 綜合型比較利益源於機會成本不同

下列何種情況下,兩個國家有交易誘因?

(A)一個國家的生產可能線在另一個國家之外  

(B)兩個國家的生產可能線在同一位置

(C)兩個國家生產的機會成本相等

(D)兩個國家生產的機會成本不相等                        (103地特三等)

解答:(D)

理由

有了以上的說明,我們可以直接看到選項(D)就是我們要的答案。另外,選項(A)僅表示生產可能現在外的國家有絕對利益,但不表示就有或沒有交易誘因,(B)(C)表示這兩個國家的生產型態相同,自然不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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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碩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